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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理论与实践交流座谈会、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第二届长江上游司法保护论坛在四川遂宁召开

来源: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14 11:34:41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环境司法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城市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为美丽四川建设贡献更大司法力量,12月12日,四川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理论与实践交流座谈会、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第二届长江上游司法保护论坛在四川省遂宁市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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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会议设线下主会场和线上分会场,共100余人参加会议。

遂宁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杨林,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刚,四川省法学会学术部主任苟元勋,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分别致辞讲话。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法学会、市州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石油大学、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四川旅游学院等科研院校专家学者,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等行业代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媒体记者等参加会议。

领导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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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二级高级法官高峰指出:本次论坛旨在聚集长江上游生态文明建设合力,聚焦环境资源保护法学理论前沿及司法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聚力长江上游司法保护之计。当前,正值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之际,此次会议的召开对于全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将为长江上游流域及沿岸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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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杨林指出:本次论坛和年会通过共同聚焦环境法治建设中的法学理论课题与法律实践问题,共同研讨流域、湖泊、湿地等水体的法治保障举措,将为遂宁环境资源保护的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注入新活力,为做好长江流域的司法服务保障工作提供有益的经验借鉴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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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刚表示:近年来,遂宁法院紧紧围绕省法院“实质化运行、优质化提升”工作要求,紧盯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在省法院的大力指导、法学会有力支持、兄弟法院和专家学者帮助下,不断加强司法理念、机制建设,提升环境司法能力,深入推进环境司法专门化,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遂宁法院将以本次会议的召开为契机,赓续拓展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与法律实务新视野,不断推动流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工作提级进阶,着力开创遂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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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法学会学术部主任苟元勋对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三点希望: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提高环境资源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建言献策;二是推动学术研究与实践创新,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加强与长江上游省市区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的紧密合作,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献计献策、谋划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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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指出:本次论坛和年会既是四川环境资源审判领域的大事,也是四川环境资源法学研究的盛事,必将推动四川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他提出:一是把握好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既深入追寻环境资源法学规范背后的“学”的问题,又要将规律性研究成果付诸实践的“术”。二是把握好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共同推进四川省集中管辖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把握好创新与做实的关系,在“新”和“实”的基础上做到“优”,实现“实质化”到“优质化”的转变。 

会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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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上,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共同发布《城市水体司法保护遂宁倡议》,并举行了“城市水体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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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唐辉军宣读《倡议》。他表示:要坚持两山理念,践行国之大者;要坚持精准发力,促进系统治理;要坚持跨部门联动,强化协同共治;要坚持最严法治,守牢生态红线;要坚持恢复性司法,创新修复模式;要有效服务大局,护航产业发展;要坚持能动司法,提高环保意识。

主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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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阳露昭主持主旨演讲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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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柯坚进行演讲,演讲题目是《关于长江上游生态安全法治保障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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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杜辉进行演讲,演讲题目是《中国式气候司法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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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张忠民进行演讲,演讲题目是《长江流域司法保护的时空维度与结构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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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胡中华进行演讲,演讲题目是《流域协同治理的困境及其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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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姜立进行演讲,演讲题目是《生态司法保护的江苏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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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环境资源法庭员额法官唐悄若进行演讲,演讲题目是《一江碧水育万物峥嵘 “两山”互转促绿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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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余晶晶进行演讲,演讲题目是《在四川生态文明建设中更好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2023年年会

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阳露昭就研究会2023年年度工作,从坚持服务大局、行动创新、地方立法、研究成果转化、法治宣传五个方面进行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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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会环节,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彭世忠通报了2023年年会论文征集及获奖情况。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刘尉博士当选秘书长。

学术交流环节,17名主讲人分别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法治实践、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古树名木及自然文化遗址司法保护、天府粮仓司法保护、司法服务保障双碳目标实现五大议题展开系统深入的讨论。3名主讲人就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行思政教育宣讲。

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金星受主办单位委托宣读会议碳中和报告,经核算本次会议产生的碳排放总量共计 21.83 吨,个人碳排放强度0.1559吨,通过购买22吨VC碳信用额进行抵消,并在VERRA平台完成碳信用额注销,实现本次会议碳中和。随后,参会人员再次深入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阳露昭在会议闭幕式上作总结发言。

本次会议汇聚了省内环资学界的人才资源,围绕前沿实践问题开展了一系列学术研究,打开了大家的学术视野。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以法学理论研究成果促进环资审判专门化水平的提升、以环境司法的实践经验促进法学理论研究真问题,走出了一条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融合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路径,将融合互促之路走深、走实。

责任编辑:汪怡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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