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州市开江县人民法院通过执行和解方式执结一起相邻纠纷案,既执结了案件,又修复了双方的邻里关系,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2023年12月5日,柏某让文某教其学电动三轮车,车辆行驶过程中,柏某因操作不当致电动三轮车驶入院坝外的崖壁下,致使文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双方经当地村委会调解无果,文某无奈诉至法院,法院根据交警出示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和伤残鉴定,判令柏某赔付文某各项损失共计8.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柏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文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以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调解方式与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通过执行法官多次接触、沟通、耐心劝说教育和不懈努力下,柏某主动与文某和解,愿意赔偿文某的损失,文某同意了柏某的意见并同意减少柏某的赔偿款项。随后,柏某向文某支付了赔偿款。
案件执行和解后,姊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有说有笑地离开了调解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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