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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伟:忠诚干净担当行动的优秀作风彰显甘孜纪检监察人的英雄本色

来源:甘孜州纪委监委 作者:张坤蕃 发布时间:2020-08-06 23: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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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伟同志担任甘孜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以来,积极投身于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坚定的使命担当,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及其背后的“保护伞”,以忠诚干净担当行动的优秀作风彰显甘孜纪检监察人的英雄本色

一、始终保持政治定力,统筹抓好专项斗争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州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坚定不移讲政治,坚决服从安排,服务中心大局,工作任劳任怨,主动担当作为,勇于冲锋在前。做到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查,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全州纪检监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二、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办黑恶案件

认真落实“一案三查”和“两个一律”要求,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和失职失责问题。以案件“大起底”、信访“大收集”、调研“大发现”为抓手,采取线索提级管理、案情共同分析、难点联合攻坚的方式,强力推进线索清仓、案件清结、伞网清除等“六清”工作落地见效。2018年以来查处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问题184件227人,党纪政务处分154人,组织处理98人,查处“保护伞”问题36件36人,收集掌握问题线索339条。参与督办巴塘县茶洛乡列窝村村委会主任四朗翁扎非法限制他人人生自由、炉霍县宗塔乡降巴村党支部书记登召充当大规模聚众斗殴“保护伞”,以及康定8.12”案和石渠“4.12”案重大案件,为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州纪委监委机关被评为2019年度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三、创新制度机制建立,凝聚强大攻坚合力

积极组织协调州委政法委(州扫黑办)、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等部门,认真筹备扫黑除恶问题整改落实暨“打伞破网”工作协调会,确保“打伞破网”取得更大成效。推动建立甘孜州州一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工作沟通机制、线索集体排查机制、案件评审机制,修订完善《甘孜州纪检监察机关与其他执纪执法机关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办法(试行)》,使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形成依法严惩、“打伞破网”工作合力,全州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双向移送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62条。

四、以身作则严守底线,风清气正廉洁从政

该同志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带头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没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参与赌博敛财、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被评为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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