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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法院:网络造谣诋毁雇主 侵害名誉被判道歉

来源:南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串月阳 黄毅 发布时间:2023-07-20 11:14:23

 

近日,南江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保姆在抖音发布关于雇主的不实言论引起的名誉权纠纷案。被告李某梅原系原告张某雇请的家政保姆,张某因不满意李某梅的服务而不愿支付劳务费,双方因此产生争端。2022年7月,李某梅为讨薪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在抖音平台上发布张某个人照片及身份信息,并编造损害张某名誉的不实言论。张某发现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调解未果,遂向南江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发表道歉声明并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审查了案件材料,深入分析案情,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对李某梅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耐心释法,严厉批评了李某梅的错误行为,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李某梅当庭向原告张某道歉,并在抖音平台上发布向张某的道歉视频,消除影响。

名誉是社会对特定的民事主体的才干、品德、情操、信誉、资历、声望、形象等的客观综合评价。侵害名誉权是指用侮辱或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行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发布作品一定要注意谨言慎行,切勿因一时之快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利用网络社交平台散布不实信息,损害他人名誉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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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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