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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南江法院:机场截获逃匿被执行人 全额履行促案件执结

来源:南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杨杰、魏晓琼 发布时间:2023-06-26 11:05:40

 

近日,南江法院成功在成都天府机场拘传被执行人余某,督促其全额履行义务,对其逃避执行行为予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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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申请人刘某某向南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与余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因被执行人表示会积极履行义务,申请人刘某某自愿放弃申请处置房产,并经其同意后本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2023年1月,由于被执行人余某一直未履行和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且更换手机号码,使用他人银行账户逃避执行,刘某某遂向本院提出恢复执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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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过程中,南江法院“执行 110”收到举报线索称,被执行人余某出现在成都天府机场,且购买了2023年5月29日下午420成都至喀什的机票收到线索后执行干警一边立即组织警力火速赶往成都市天府机场,一边请求成都天府机场公安局协助拘传被执行人余某,最终于当日下午410分在航班起飞前成功拘传被执行人余某。在高压的执行威慑下,被执行人余某表示认错、悔错当场履行全部义务款91025元,缴纳执行费1250元并现场缴纳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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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法院在此郑重提醒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切莫“投机取巧”“销声匿迹”“一拖了之”,等到强制执行的措施实施后再去“亡羊补牢”,最终不仅可能丢掉了信誉、限制了自由、连累了子女,影响了生活,还要受到法律的严肃制裁,代价“惨重”。


责任编辑: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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