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围绕绿色发展主旋律,以公益诉讼检察为抓手,建立“河长+检察长”“田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通过“四长”联动,构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行政机关的刚性机制。
“河长+检察长”,推动水环境系统治理
近期,恩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董长安通过河长制办公室移交的线索,发现某乡镇场镇居民饮用水水源未完善隔离设施,也未设置水源保护区域标志,居民饮水源没有得到有效保护,水质也没有达标。
恩阳区人民检察院随即向相关部门和该乡镇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加强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工作,加快进度推进下八庙观音井场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警示标志、隔离设施等保护项目。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单位积极履职,规划建设隔离防护网3975米、标志标牌13套、界桩10套、分散水污染处理设施15套,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这正是恩阳“四长”联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缩影。
恩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希强介绍,“检察长+河长”这一机制建立后,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围绕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还部署开展城乡垃圾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开展专项公益监督活动。
截至目前,督促整治城市黑臭水体2处;规划建设分散水污染处理设施15套;督促清理污染水域3.5公里;督促主管部门在两个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修建防护隔离网6643米;依法整治“散乱污”企业违法排污问题8个;拆除非法拦河养鱼11处;督促取缔非法采砂场5家;提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督促缴纳生态补偿金1.8万余元,引导违法行为人主动增殖放流鱼苗5.5万尾等,通过检察监督,恩阳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99.8%,恩阳河城区段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村占比达100%,恩阳河水质常年保持II类标准以上。
“林长+检察长”,有效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在一次开展古树名木公益监督专项活动中发现,位于恩阳区玉山镇古楼村5组巴玉路旁一株古银杏树树叶部分枯萎,银杏树干被钉有钉子和牵有电线,周围地面被硬化,并堆砌有部分石材,该株银杏树存在生长危险,面临衰竭和死亡。随后,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向恩阳区农业农村局和辖区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区古树名木管理部门和镇政府收到建议后,科学制定抢救复壮和防治技术措施,最终这颗百年古树消除生长危情,显得生机盎然。
近年来,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诉前程序督促动植物资源保护,用好“林长+检察长”制度,加强资源保护,围绕古树名木保护,探索完善检察监督保护体系,督促消除百年古树名木存在的生存危机,建立健全全区古树名木保护机制。同时,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野生动物保护协作机制,强力打击盗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非法狩猎等生态环境和资源类违法犯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缴纳生态修复金2万元、补植树木2000余株,有效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田长+检察长”,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土地资源是最为宝贵的资源,为切实落实耕地保护红线,今年3月21日,恩阳区正式签署“田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在巡田护田工作中发现,辖区多个挂包乡镇存在耕地撂荒情形。
在获得该线索后,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促使责任部门扛牢扛实耕地保护工作职责,围绕农村宅基地违规建房、违法占用耕地、违法开采、“大棚房”等典型破坏耕地问题,督促整治农村宅基地违规建房问题11个,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法院强制执行1件,严控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同时,全面摸排全区各乡镇耕地流出恢复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恢复进度较慢的乡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份,督促相关乡镇及时恢复与流失耕地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确保耕地年度“进出平衡”和耕地“占补平衡”,耕地面积只增不减,督促各镇人民政府完成耕地流出任务3600余亩。此外,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弃耕、农业产业地大面积,找准责任主体,督促单位和个人对闲置、荒芜耕地进行耕种,整治撂荒耕地300余亩,切实筑牢耕地保护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