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全市法院“猎狐行动”之护航营商环境专项活动,积极营造“全国一流、全省最优、全市最好”营商环境,全力保障“三年行动”。3月27日,恩阳区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见证护航营商环境案件的强制执行。
案情简介
本案系巴中某商业银行申请执行陈某、龚某借款合同纠纷,申请执行标的63万余元。2017年1月,被执行人陈某、龚某与申请人巴中某商业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巴中某商业银行向陈某、龚某借款60万元,陈某以其名下的一处房产作抵押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二人仅偿还部分利息,剩余本金及利息一直未还。巴中某商业银行无奈将二人诉至法院,双方在案件审理过程就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抵押的房产的优先受偿权达成调解协议。后二人仍未按照调解协议约定还本付息。
执行现场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二被执行人仍无力偿还欠款,执行法官遂按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约定,对担保的房产依法进行拍卖。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陈某的涉案抵押房产被其亲属居住,并且其亲属向执行干警表示有意购买该房产,但在告知其享有的权利义务后,并未参与竞拍,并且在其他竞买人到现场看房时,有意制造阻碍,导致房产迟迟不能顺利交付。见此情形,执行干警决定对该房产进行强制腾退。3月27日,在代表、委员的见证下,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有条不紊地对涉案房产进行腾退,经过干警们的不懈努力,房屋腾退完毕。
今年以来,恩阳法院以多种形式开展了一系列的代表、委员见证执行活动,推进了代表委员见证执行工作常态化。此次执行行动是恩阳法院公开执行、阳光执行的一个缩影,更是落实全市法院统一行动,护航营商环境的扎实举措。
代表建言
谢强(恩阳区人大代表)
此次执行行动和财产交付都很平稳,当事人非常坦诚和配合,充分反映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有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马新春(恩阳区人大代表)
一直非常关注法院执行难问题,此次执行部署周密、分工明确、程序合法、执法文明,维护了法律尊严,通过今天的见证执行,充分感受到法院执行有力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