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日,四川省司法厅授予80个司法所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巴州区司法局化成司法所位列其中。
近年来,巴州区司法局化成司法所以“党政认可、群众满意”为目标导向,深入践行“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普法依法治理,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强化法律服务。在助力基层治理中创推“1+3+N”村级治理新模式,充分发挥法治在“三治”中的先导作用,为辖区安全稳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作出应有的贡献,曾被四川省司法厅授予“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