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巴州区司法局化成司法所获评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来源:巴州区司法局基层管理股 作者:杨丰瑜 发布时间:2022-12-27 12:09:06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日,四川省司法厅授予80个司法所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巴州区司法局化成司法所位列其中。

近年来,巴州区司法局化成司法所以“党政认可、群众满意”为目标导向,深入践行“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普法依法治理,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强化法律服务。在助力基层治理中创推“1+3+N”村级治理新模式,充分发挥法治在“三治”中的先导作用,为辖区安全稳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作出应有的贡献,曾被四川省司法厅授予“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称号。

 


责任编辑:杨海燕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