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组团丢包盗窃老年人存款的案件。四被告人共同采用欺骗手段骗取了老年人的银行卡密码和卡号,窃取其身上现金和银行卡,并将银行卡上存款取走。法院最终以盗窃罪对被告人万某、罗某、朱某均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对被告人刘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2月12日,被告人万某、刘某、罗某、朱某共同商议到南江县赶场镇街道实施盗窃。当日10时许,被害人李某从赶场信用社存钱出来,被告人刘某、朱某便靠近李某与其搭讪,万某在前面趁李某不备,故意将自己的钱包放在刘某、朱某、罗某、李某将路过的地方,当朱某路过此处从地上捡起钱包时,刘某、罗某、朱某便叫李某一起到人少的地方分钱。当三人与李某一同走到一河边处,万某便出面问朱某等人是否捡了他的钱包,并说包内有几万元现金和银行卡。当罗某、刘某、朱某说没有捡钱包时,万某便叫三人和同行的李某说出各自身上的现金数额及银行卡内存款数额以及银行卡号和密码,以证明各自的清白。三人按万某的要求说出了自己的银行卡号和密码后,诱骗李某说出了自己的银行卡号和密码。随后,刘某、罗某、朱某、万某四人将李某骗至南江县城,万某又提出搜身以证明各自的清白。在搜身的过程中,罗某趁李某不注意将其钱包内的500元现金及一张四川农村信用社银行卡盗走,后罗某从银行卡上分两次取走现金3600元,四人将所盗现金共计4100元扣除开支后予以平分。
法官提醒:随着社会进入老年化阶段,老年人在安全意识、辨别能力、自卫能力等方面较为薄弱,更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针对老年人实施的诈骗、盗窃等案件频繁发生,南江法院针对此类案件,坚持快审快结,从严打击,及时追回老年人的养老钱。同时法官提醒,家人应当多关心老年人,对老年人的大额支出进行监督把关,抽空陪同老年人到银行存取款,共同筑牢老年人权益的安全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