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坚持把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领导贯穿各方面、全过程,县委常委会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度述法工作;县政府常务会定期对法治政府建设、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全县依法行政调研并定期听取县政府工作汇报;县政协积极为法治南江建设咨政建言,党委总揽全局、各方积极推进的法治建设格局全面形成。二是健全谋划推动机制。始终把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放到全县大局谋划推动,聚焦中心工作,从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关键环节发力,不断强化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一强四治”基层依法治理、“三三”合法性审查机制、 “一支队伍管执法”等经验模式在全市推广。三是健全工作落实机制。制定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指导细则,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三张清单”,落实“办公室总账+协调小组台账+责任单位细账”推进机制,确保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