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巴中南江:解除婚约拒退彩礼 法官耐心释法当庭履行

来源:南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杨林 王威 发布时间:2022-04-11 12:57:41


彩礼作为一种风俗习惯,大多数家庭都会因子女结婚而约定给付彩礼,因彩礼引发的纠纷也屡屡发生。近日,南江法院正直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两个家庭的矛盾。

2016年黄某与蔡某经人介绍相识确立恋爱关系,2018年男方黄某向女方蔡某给付了8万元的彩礼及金银首饰,双方按照农村风俗举行了婚礼,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之后黄某与蔡某同居生活一段时间后因矛盾而分居,确无继续一起生活的可能。在两家商量解除婚约的过程中,女方拒绝返还彩礼,经多次协商未果,黄某向本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蔡某返还彩礼及金银首饰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认真听取双方对彩礼返还问题的陈述及意见后,本着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原则,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的相关规定以及如何正确区分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和赠与,引导双方心平气和、换位思考。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最大程度消除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女方当庭退还了男方部分彩礼和男方赠与的金银首饰。至此,这起因婚约财产引发的纠纷最终得以化解。


责任编辑:杨海燕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