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江县人民法院下两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赡养费退还引发的合同纠纷。
被赡养人邬某共生育四子,2022年2月17日四兄弟就邬某的赡养事宜,在村社干部调解下达成协议,由被告邬某德具体负责承担邬某的护理照顾、生活营养、生病药费等责任,其余三兄弟一次性支付5年赡养费各20000.00元。然而,协议履行后没几天,被赡养人邬某因疾病逝世。后支付赡养费一方即本案原告与被告邬某德商议,要求退还赡养费,被告拒绝。双方遂起纠纷。
案件办理中,考虑到原被告均为亲兄弟,为彻底化解原、被告双方的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从亲情、人伦、道德、法律等多方面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通过承办法官的细心调解,让原、被告双方认识到只有弟兄之间和睦相处,让父母安心才是大孝,最终被告当庭退还部分赡养费,一家人握手言和,该案得以顺利结案。
法官寄语: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在本案中,原告方支付给被告的费用系用来支付其父亲未来五年来的生活、护理等费用,因被赡养人邬某在随后不久就离开人世,双方继续履行协议的目的也因此消失,被告理应返还原告方因此而多支付的赡养费。被赡养人邬某虽去世,但兄弟之间的情谊还应当继续得到延续,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诚信、友善,促进社会更加文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