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巴中市巴州区回风司法所: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来源:巴州区回风司法所 作者:罗晓玉 曹娟 发布时间:2022-02-28 19:49:17


 

近日,巴州区回风司法所组织辖区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日常监督管理规定进行了强调,告诫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要时刻明确自己的身份,思想上不能松懈,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杜绝重新犯罪,就身边社区矫正对象撤销缓刑、收监的案例进行了警示教育,并结合案例播放了相关警示教育视频。社区矫正对象杨某某感叹的说:“我真心体会到高墙内与高墙外的区别,我现在的生活是幸福的,我要好好珍惜”。

通过本次活动,让社区矫正对象从身边的真实案例体会到违规违法行为后果的严重性,进一步树立起社区矫正执法的严肃性与权威性,从而珍惜社区矫正机会,有利于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提升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实效。


责任编辑:杨海燕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