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调解。按照“预警在先、及时处理、就地化解”的原则,辖区派出所在接处警和日常工作中,扎实开展矛盾纠纷现场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阶段,有效避免小纠纷拖成大矛盾。
包案调解。对重点矛盾、老旧矛盾、疑难纠纷,落实领导包案制度,明确牵头单位、工作要求和化解时限,逐项定人、定责、定措施,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工作目标,通过领导包案,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0余起。
联动调解。构建治安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三调联动”机制,充分借智于民、借力于民,提升化解效率。全市现已建立40个“公调对接”调解室,有人民调解员130余人,驻派出所调解纠纷22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7%。
三级调解。将调解优先、柔性调处的理念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建立“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派出所”三级调解网络,做到第一时间化解、第一时间稳控,实现就近就地调解。
信访调解。组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亲自接待信访群众,每季度专题研究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逐一制定化解方案。自信访积案化解攻坚行动开展以来,成功化解全市信访积案3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