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保护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凝聚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合力。近日,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签署《巴中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应当树立全局观念,分工负责、通力合作,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和以罚代刑等现象。《办法》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案件查办协作、案件信息共享以及衔接工作保障等“两法衔接”机制,并明确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移送活动、公安机关立案活动依法实施监督。《办法》规定定期互通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商讨并解决知识产权疑难复杂案件、联合开展相关调研。
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推进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下一步,各方将继续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融合和落实,有效保护企业的创新能力,着力优化巴中市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