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台后,巴州区司法局发挥监管合力、拓展管理形式,全方位落实全区10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治、帮扶救助工作。
分类特殊保护管理。坚持区别对待、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的原则,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和其他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对其采取个别教育、单独谈话等矫正措施,入矫宣告、解除宣告、奖惩训诫等环节均不公开进行,同时矫正期满后对其矫正档案予以封存,保护其隐私。
建立个性矫正机制。通过对全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员摸排,根据身心特点定制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个性化矫正、帮教措施,通过个性化矫正纠正行为偏差,重塑价值观、人生观,提高教育矫正质量。
全面强化帮扶救困。推动社区、家庭矫正小组零距离沟通交流,针对个别未成年矫正对象父母均在外务工情况,会同社区与未成年矫正对象监护人开展多轮次沟通交流,落实监护职责。针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家庭矛盾突出问题,分别于社区矫正对象与家庭成员进行面对面交谈,缓解与父母的紧张对立关系,促进亲子沟通;针对无所事事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鼓励、介绍到教育帮扶基地就业,鼓励自实其力、遵纪守法。会同工会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强化对社区矫正未成年子女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