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筹资金强保障。近年来,县财政统筹资金强力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县本级共安排600万元项目前期经费,会同住建、发改部门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4638万元,国债资金150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42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二、项目储备强规划。县财政配合住建等职能部门,对全县老旧小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台账,摸清符合认定标准的城镇老旧小区数量、建成时间、面积、栋数、户数、人口等基本情况,同时充分利用县政协“有事来协商平台”,每个项目规划编制前,召集行业专家、社区业委会、居民代表开展专群协商,推动专家意见与群众智慧有效衔接,大幅提升群众认可度和参与性,为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和“十四五”总体谋划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奠定基础。
三、聚合力量强机制。一是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补助资金的杠杆效应,开展老旧小区“4+N”筹资改造试点,聚焦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择优确定南磷路社区老旧小区试点项目给予集中支持,预计可带动金融及社会资本等投入400余万元。二是探索建立居民合理负担、专业经营单位投资、市场化运作等多方筹资机制,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并推动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从而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四、狠抓绩效强监管。一是建立资金监管机制,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的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督促财政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确保改造计划与财政承受能力相匹配。二是加强与审计、目标督查办、住建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管,切实提高项目实施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