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巴州区司法局水宁寺司法所: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

来源:巴州区司法局水宁寺司法所 作者:徐泽 王先发 发布时间:2024-04-15 10:17:38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建设,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4月11日,巴州区司法局水宁寺司法所来到花溪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

 活动中,水宁寺司法所负责人、花溪小学法治副校长王先发介绍了校园欺凌和暴力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近期校园霸凌的热点案例,向同学们宣讲了如何识别和预防校园霸凌以及未成年人实施校园霸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提醒同学们要清楚认识自己的不当行为可能带来的刑事后果,教育引导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尊法学法守法,面对校园霸凌,要勇敢说不,及时、主动向老师、家长寻求帮助。

 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使同学们进一步认识到犯罪行为离我们并不遥远,提升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也为推进校园法治建设创造了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杨海燕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